枞阳县城区公厕保洁管理服务项目【信息时间: 2018/12/20 阅读次数: 】【我要打印】【关闭】 |
枞阳县城区公厕保洁管理服务项目质疑答复
一、质疑供应商的名称:枞阳县宜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。 二、收到质疑函的日期:2018年12月18日。 三、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:枞阳县城区公厕保洁管理服务项目(项目编号:ZYZC-2018-166)。 四、质疑事项及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一、就本公告在12日已发布补充公告以明码标准价作为最低投标报价,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,而财政部87号令第十二条规定: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,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,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。 质疑答复: (一)本项目于2018年12月12日发布的修改公告符合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第87号令)第二十七条规定,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明细表中的数量。 (二)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,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,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,报价最低且报价相同的,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,符合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第87号令)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。 (三)本项目根据枞阳县财政局预算批复的金额设定了最高限价,未设定最低限价。 (四)最低工资标准、保险费用、水电费单价属于国家统一定价标准,符合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第87号令)中的“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,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”的规定。本项目对保险费用和水电费单价采用了固定价,对员工的工资没有采用固定价,但员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枞阳县最低工资标准,其价格未列为评审因素。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,设定水、电及维修的工程量为暂定量,其中水、电费用单价为枞阳县现行缴纳的金额,维修费据实结算。水、电的单价属于不可竞争性费用。 质疑事项二、本文中特此作出的设定,是否以此来与证明上年度鹏徽物业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34人身份证“作为了人员配备方案中的人只平均年龄得分权”骗获取中标有直接关联性? 质疑答复:质疑的事项超出本次招标的范围,不予以答复。 质疑请求:根据采购法实行公开招标,以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为准则,以国家信访局批件“求决”为基要。 答复: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,符合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第87号令)第五十三条规定,你公司要求综合评分法的请求不予以采信。 五、你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,可以在收到本质疑答复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枞阳县财政局提起投诉。
质疑答复人名称: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答复质疑的日期:2018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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