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澄清公告】原安徽省皖洲物流有限公司等八户码头(含非码头设施)拆除资产更正公告【信息时间: 2018/3/29 阅读次数: 】【我要打印】【关闭】 |
原安徽省皖洲物流有限公司等八户码头(含非码头设施)拆除资产更正公告
我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发布的“原安徽省皖洲物流有限公司等八户码头(含非码头设施)拆除资产”拍卖项目,附件《竞买须知》中第三条价款的支付期限现更正为: 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标的的全部成交款项和佣金(具体见《竞买承诺》)。竞买未成交的,竞买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 其它内容不变。
铜陵市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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